袁店一矿实行科级管理人员岗位警示管理
2019-01-22 13:54:27 来源:中国企业网安企在线
作者:王爱林
为进一步强化科区级管理人员自我责任意识,健全科区级管理人员日常管理监督问责机制,日前,淮北矿业集团袁店一矿出台科级管理人员岗位警示管理制度。
该制度明确规定:“全矿所有在岗的科级管理人员对矿党政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甚至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的;精神懈怠,工作不在状态、敷衍塞责、得过且过、推诿扯皮的;管理效果较差,造成工作被动的;在班子内部产生负面作用,影响班子团结的;作风不严不细不实不精,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在巡察、检查和考核中问题较多,被多次提醒、通报批评的”等警示情形之一的,启动岗位警示管理问责。对存在以上所列警示情形的,由党群工作部向矿党政主要领导提出警示对象建议,矿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实施。矿党委指定一名党委委员或党群工作部部长与警示对象进行谈话,指出问题差距,指明努力方向与整改目标。警示期限为3个月。期间,岗位警示管理人员下降一个职级执行内部市场化工资。科区副职受到岗位警示的,由所在科区正职进行监督,帮助整改。科区正职受到岗位警示的,由党群工作部进行监督,帮助整改。警示期满,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经矿党委会研究同意后予以解除警示;对整改态度不端正、不积极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报经矿党委研究同意后予以组织召回。同时,实行通报制度,矿党委每季度对科区级岗位警示管理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曝光反面典型,起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震动一方的效果。
该制度的出台,是袁店一矿党委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进行的又一次有力探索,有力地促进了全矿科级管理干部提高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
为进一步强化科区级管理人员自我责任意识,健全科区级管理人员日常管理监督问责机制,日前,淮北矿业集团袁店一矿出台科级管理人员岗位警示管理制度。
该制度明确规定:“全矿所有在岗的科级管理人员对矿党政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甚至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的;精神懈怠,工作不在状态、敷衍塞责、得过且过、推诿扯皮的;管理效果较差,造成工作被动的;在班子内部产生负面作用,影响班子团结的;作风不严不细不实不精,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在巡察、检查和考核中问题较多,被多次提醒、通报批评的”等警示情形之一的,启动岗位警示管理问责。对存在以上所列警示情形的,由党群工作部向矿党政主要领导提出警示对象建议,矿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实施。矿党委指定一名党委委员或党群工作部部长与警示对象进行谈话,指出问题差距,指明努力方向与整改目标。警示期限为3个月。期间,岗位警示管理人员下降一个职级执行内部市场化工资。科区副职受到岗位警示的,由所在科区正职进行监督,帮助整改。科区正职受到岗位警示的,由党群工作部进行监督,帮助整改。警示期满,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经矿党委会研究同意后予以解除警示;对整改态度不端正、不积极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报经矿党委研究同意后予以组织召回。同时,实行通报制度,矿党委每季度对科区级岗位警示管理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曝光反面典型,起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震动一方的效果。
该制度的出台,是袁店一矿党委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进行的又一次有力探索,有力地促进了全矿科级管理干部提高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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