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规范有序统筹推进“三重一创”建设
2017-09-19 16:07:40 来源:
作者:张骅 张晓梅
9月18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劲松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规范有序统筹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
今年8月25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于省级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申报的基本条件、遴选标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统筹推进“三重一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是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大决策部署。
今年5月22日,安徽省政府专题研究推进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完善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评选标准,构筑申报平台,全面对接制度和政策、金融和资本、平台和企业、技术和产业4大创新体系。
6月7日,安徽省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三重一创”相关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分别制定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管理办法》。8月16日,安徽省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管理办法》。
二、主要考虑
《管理办法》是在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和探索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工作成果。研究起草该办法时候,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注重发挥指导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双重功能。《管理办法》既要求省级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建设中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同时又对申报、评审、认定和考核评估等管理行为作了具体规定,防止“暗箱操作”,尽可能减少行政自由裁量。
二是注重体现行政引导、专家咨询、社会参与的“共治”特点。在省级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注重发挥不同群体的支持作用,既充分发挥省市共建、部门联动的行政引导作用,又注重发挥专家智库的咨询建议作用,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宣传报道和公开监督等,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是注重追查问责和容错免责的有机统一。《管理办法》枚举了在省级重大基地、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此予以追查问责。同时,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对符合免责情形的,可依法依规容错免责,既保护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又预防违法违规,以保障“三重一创”建设沿着法治轨道持续运行。
三、主要内容
《重大基地管理办法》共6章27条,《重大工程管理办法》共5章20条,《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共5章22条。鉴于这3个管理办法关联性强,共性内容较多,合并解读其主要内容。
(一)总体原则和要求。《管理办法》提出了省级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适用范围,基本概念,建设原则、目标以及省级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职责。强调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建设,认定的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已有重大基地的数量,以推动形成“重大基地—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的“塔式”结构和梯度推进、滚动发展格局,促进我省“三重一创”建设蓬勃发展。
(二)组织申报及评审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省级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申报基本条件、遴选标准、申报主体、申报方式和评审认定等内容。重大基地主要从产业领域、产业基础、龙头企业、创新能力、支撑项目等条件综合考量,坚持高水平起步、高标准要求,从现有园区中选拔确定。重大工程主要从产业前景、技术先进性和成熟度、承担单位实力、核心产业化项目、市级支持等方面综合考量,注重落地性、带动性和示范性。重大专项主要从产业前景、技术先进性、承担单位实力、核心产业化项目、市级支持等方面综合考量,注重潜质性、可行性和成长性。在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评审论证中,既遵守第三方独立评审的工作规则,又兼顾省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力求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三)推进建设的具体举措。《管理办法》提出了支持省级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建设的主要举措:一是明确责任,进一步压实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所在市、园区和承担单位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要求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落实取得实效。三是给予省级引导资金支持。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同时设立300亿元规模的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加大融资支持。四是保障人才、土地、资金、创新等要素供给。五是全面对接制度和政策、金融和资本、平台和企业、技术和产业4大创新支撑体系。六是加强宣传推介,提高社会知晓度。建立省级项目储备库,强化入库培育。
(四)工作责任及纪律要求。《管理办法》明确了省级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工作责任和纪律要求。一是跟踪调度,建立信息报送和跟踪调度机制,会商解决重大问题。二是督查稽察,以建设进展、资金落实、所在地区支持等方面为重点强化督查、稽察和审计力度。三是定期评估,制定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委托开展定期评估。四是追查问责和容错免责,提出了主管部门及承担单位双向责任,力保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建设沿着法治轨道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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