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积极探索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新途径
2020-02-20 16:02:38 来源:中国企业网安企在线
作者:钱续坤 郑敏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怀宁县对医保民生工程相关业务进行梳理,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大胆探索,尽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助力疫情防控。
该县在探索的途径中,首先是坚持“特事特办”。对确诊或疑似的患者,临时执行特殊报销政策,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于不在现行本省基本医保药品和治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临时新增11个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新增项目不设个人先付比例,不受限定支付标准限制。其次是坚持“缓事缓办”。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需到窗口办理的非紧急业务,减少人员聚集;如返乡人员带回的不急于报销的医疗费用,待疫情结束后至2020年年底之前均可办理;在疫情期间暂停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待疫情结束后恢复,恢复后鉴定通过人员慢性病报销有效时间追溯到慢性病确诊时间(但不早于2020年2月1日)。再次是坚持“急事网办”。疫情防控期间,紧急业务可通过网络办理,城乡居民参加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需要参保缴费的,可于工作日与所在地办税大厅或县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电话联系,在工作人员指导下通过网络办理;如有急需办理的其它业务,可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等互联网渠道与乡镇政府(医保窗口)、县合管中心(城乡居民医保)联系。
此外,该县还坚持“外地事外地办”。在异地就医的确诊或疑似患者可先救治后结算,同时取消异地转外支付比例调减规定,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确保确诊或疑似异地就医患者先行救治。该县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患者,也可电话办理转诊转院或备案手续,即可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无需再回窗口办理报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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