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部分社区服刑人员戴上电子腕带
2016-09-28 11:19:23 来源:中国企业网安企在线
作者:钱续坤 汪传宝
9月21日上午,怀宁县召开社区矫正电子腕带启动暨社区服务人员集中教育大会,为首批10名社区服刑人员佩戴电子腕带,开始实施电子监管。
对社区服务人员实施的电子监管,是通过借助佩戴于手腕或脚踝的电子设备,运用定位技术,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实时监督和管理,是保障非监禁刑罚有效执行的技术手段。此次使用的电子腕带采用北斗卫星定位,通过云平台数据传输,相比较以前的监管技术,具有定位点的截取间隔时间更短和地点更精准的优势,能够大大提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水平。
据了解,在社区服刑人员中,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警告或治安管理处罚且尚不够收监执行、监外执行余刑在一年以上、被法院宣告缓刑同时适用禁止令且处于禁止令执行期间等情形的,可实施电子监管。在电子监管期限上,人民法院决定对社区服务人员运用电子腕带监控的,按照法院规定的期限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初次实施电子监管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监管期满后,经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评估仍需继续实施电子监管的,可适当延长监管期限。
9月21日上午,怀宁县召开社区矫正电子腕带启动暨社区服务人员集中教育大会,为首批10名社区服刑人员佩戴电子腕带,开始实施电子监管。
对社区服务人员实施的电子监管,是通过借助佩戴于手腕或脚踝的电子设备,运用定位技术,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实时监督和管理,是保障非监禁刑罚有效执行的技术手段。此次使用的电子腕带采用北斗卫星定位,通过云平台数据传输,相比较以前的监管技术,具有定位点的截取间隔时间更短和地点更精准的优势,能够大大提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水平。
据了解,在社区服刑人员中,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警告或治安管理处罚且尚不够收监执行、监外执行余刑在一年以上、被法院宣告缓刑同时适用禁止令且处于禁止令执行期间等情形的,可实施电子监管。在电子监管期限上,人民法院决定对社区服务人员运用电子腕带监控的,按照法院规定的期限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初次实施电子监管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监管期满后,经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评估仍需继续实施电子监管的,可适当延长监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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