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网

中国企业报 企业自己的报纸    邮政代号:1-128 全年定价:288元     欢迎到全国邮局订阅!

中国企业网安企在线

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新闻 >
怀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便民诉讼电话调结离婚案获点赞
2016-08-23 18:28:41   来源:中国企业网安企在线
作者:钱续坤 汪方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因此离婚案件在处理过程中,一般都是比较棘手的。可是日前,怀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通过一部电话,不仅调解审结了这样一起纠纷案件,而且从便民的角度拓展了诉讼的途径,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点赞。
  据了解,原告何某某与被告田某2012年经人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后,一起到深圳打工并同居生活,被告田某怀孕后,登记结婚,生育一女孩。小孩出生后,双方继续在深圳打工,小孩交由原告何某某的父母照顾。共同生活期间,原、被告常为家庭琐事争吵。2014年6月,原、被告再次发生矛盾后,被告田某离开深圳,独自赴湖南打工,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其间少有联系。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通过电话与被告田某取得联系。被告表示同意离婚,但诉说其患有CRE慢性肾病,原告何某某应当给予经济帮助,并以在外打工不能请假为由,不愿出庭应诉。此举让承办法官十分为难:等候被告应诉,有审限管理;不等被告到庭参与诉讼,势必影响案件处理效果。鉴于本案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所涉及的仅是小孩抚养和被告提出的经济帮助问题,承办法官遂决定以案涉问题为切入点,采取先与双方当事人父母沟通,取得共识后,再与当事人电话沟通的方法。通过多番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
  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省他们的往返时间和费用,承办法官将打印好的调解协议,分别邮寄给双方签字后,再根据协议内容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该案最终通过这种便捷的电话沟通方式,在当事人没有对簿公堂的情况下得已圆满审结。
 

上一篇:程齐焰:青春在田野中绽放
下一篇:最后一页

相关文章:

·怀宁县开通电子图书借阅服务(2015-07-20)

·怀宁县技能培训学员被企业“一抢而空”(2015-07-22)

·怀宁县为劳动者就业“添技加能”(2015-08-12)

·怀宁县对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进行专项整治(2015-08-14)

·怀宁县电商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2015-08-17)

关于我们投稿信箱广告服务法律声明联系我们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11-2015 《中国企业报》股份有限公司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203363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4669号 京ICP证 130325号
经营性网站备案 中国互联网协会 网络110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371-071号  诚信网站示范网站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