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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制度人文关怀朱仙庄矿“三违”整治正激励
2017-10-27 16:25:16   来源:中国企业网安企在线
作者:张万学
 
  近日,安徽省淮北矿业朱仙庄煤矿出台《“三违”整治正激励制度》。对职工“三违”处罚的罚金实行返还制,连续6个月实现安全无“三违”罚金如数返还;每月还有零“三违”奖励金,每半年一次无“三违”职工幸运大抽奖。真正让有“三违”职工有盼头,无“三违”职工得实惠,促使职工自觉远离“三违”,养成规范操作的良好习惯。
  该矿过去对“三违”人员是处罚加帮教两种方式并举,但仍有部分职工在受到罚款后不接受教训,思想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违章罚款是“运气问题”,依然“我行我素”。还有部分职工对处罚产生抵触情绪,受到处罚后在较短时间内又重新出现违章,不仅给安全带来巨大隐患,同时给“三违”帮教造成很大障碍,使“三违”重复率居高不下。
  针对这一情况,矿上出台“三违”整治正激励制度,实行“三违”罚款返还和无“三违”奖励制度,更加增强了人性化管理,填补了刚性制度上的不足,助推了职工规范行为、按章操作。所谓罚款返还,就是将职工的违章罚款按季度比例返还给职工,从发生“三违”之日起3个月期间,未再次发生“三违”、轻伤及以上事故的,给予“三违”人员返还罚金50%。连续6个月未发生“三违”、轻伤及以上事故的,给予“三违”人员返还另外50%,真正做到刚性制度,人文关怀。
  同时,矿上对采煤、掘进、辅助单位从事井下生产的职工月度出勤正常、完成规定下井数、未发生微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月度未发生“三违”的职工实施安全奖励。当月奖励50元/人;连续两个月的,奖励100元/人;连续三个月的,奖励200元/人;连续三个月以上的,每月奖励200元/人。出现违反享受条件的,当月不奖励,次月按第一个月重新计算。
  对出现严重“三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重大涉险事故的责任单位,取消单位当月全部零“三违”奖励,下月按第一个月起考核。该矿还对无“三违”、零工伤、出勤正常的井下职工每半年组织一次幸运大抽奖活动,让无“三违”职工中大奖,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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