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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
2018-10-16 10:49:45   来源:中国企业网安企在线
作者:张骅 张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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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刘泉,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近日安徽省台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皖政台〔2018〕78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相关情况向新闻界作了通报。

一、关于起草背景
  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等3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1条”),其中12条措施涉及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19条措施涉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这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的重大举措,得到台湾同胞广泛好评,对两岸融合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影响。
  7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中国国民党前主席连战率领的台湾各界人士参访团时提出了“四个坚定不移”,突出强调坚定不移扩大深化两岸交流合作,为两岸同胞谋福祉,逐步为台企台胞提供与大陆企业、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把更多新的政策措施逐一落到实处。
  国台办、国家发改委以电话、会议等形式督促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出台落实细则。截至目前,天津、上海、重庆、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四川、江苏、陕西等13个兄弟省市已出台贯彻实施细则。

二、关于起草过程
  国家“31条”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贯彻落实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出台我省贯彻落实举措。
  省台办、省发展改革委迅速开展“31条”宣传解读工作,召开了全省台协会长及部分重点台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深入台企、台胞中开展调研,听取对我省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工作推进方案,报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
  省台办、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向42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发文,各相关省直单位认真对照国家“31条”,梳理我省已落实的惠台政策,并结合本部门职能提出创新的延伸举措,共收集意见100多条。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政策举措,参考兄弟省市施行细则,初步汇总整理形成《关于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初稿)》。后经多次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台商、台干、台青及各省直部门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关于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经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审定通过。

三、关于主要内容
  《关于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共55条,从扩大皖台经济合作、支持台胞在皖实习就业创业、深化皖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皖学习居住和生活等4个部分,提出了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为台湾同胞在皖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与安徽居民同等待遇。
  第一部分,扩大皖台经济合作,共21条。主要包括投资、农业、会展、科技创新、品牌和知识产权、税收、土地、金融征信、工商审批、地方标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
  第二部分,支持台胞在皖实习就业创业,共15条。主要包括职业资格、创业就业、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措施。
  第三部分,深化皖台文化交流,共12条。主要包括传统文化、青少年及民间交流和教育科研、文艺、产业园区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与支持政策。
  第四部分,方便台胞在皖学习居住和生活,共7条。主要包括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便利化措施。

四、有关特点
  我省此次出台的55条措施,既体现了指导性、政策性,又注重了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全面贯彻国家“31条”惠台政策措施,反映在我省《若干措施》中共为23条(有合并条目,6条须由国家层面落实)。同时,我们充分借鉴上海、浙江、福建等先期出台施行细则的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对文稿样式、内容、表述等方面进行吸收和创新。
  二是突出安徽特色。《若干措施》围绕安徽发展定位和战略重点,提出32条支持政策。集合了我省享有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政策,以及我省自主出台的“三重一创”“技工大省”“制造强省”等优惠措施,为台胞台企在安徽发展拥有与其他省市不同的独特优势。
  三是突出政策创新。在各项措施中,充分吸收沿海地区民营经济和台资企业聚集区域的好经验、好做法,在产业基金、开放合作、行政审批、人才引进、青年创业、营商环境等方面提供更多新的政策支持。如,第12条“支持注册地在皖台资企业依法到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支持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为挂牌的台资企业提供股权转让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相关服务”;第21条“台湾地区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皖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台资研发机构,新设年实际台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年实际台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项目,可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第36条“台湾青年在我省各类台湾产业园区实习、就业、创业,可享受台湾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等。
  四是吸纳最新政策。在《若干措施》起草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给予台湾同胞同等待遇的新政策,我们亦将其吸纳。如,近期出台的取消台湾居民就业许可;对台湾居民实行居住证制度,让台湾台胞在居住地享有3项权利、6项便利和9项公共服务等均体现在若干措施中。

五、措施推出的重要意义
  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1811个,实际利用台资超过112亿美元,台湾保持我省第二大境外投资来源地。其中,今年1-8月,全省新批台资项目目62个,实际吸收台商直接投资11.56亿美元,同比上升87.9%、71.7%。上半年我省吸收台商直接投资额和项目数在中部地区均居领先地位。今年5月省台办首次举办了“台企项目对接活动”,作为世界制造业大会和中国国际徽商大会“五个100”活动之一,共安排106个重要台资项目集中签约,总投资额达285亿元。截至8月底,对接项目中已注册90个(占84.9%)、开工建设64个(占60.4%)、竣工投产23个(占21.7%),多项指标均位居“五百”项目前列。
  台资企业集中集聚发展,使得来皖创业、就业的台湾同胞日趋增多,广大台胞对我省落实同等待遇需求强烈。出台我省贯彻“31条”落实举措,既是按照国家要求,将惠台政策进行集中展示,表达对台胞、台企来皖发展的支持态度,同时也必将进一步促进皖台经济文化融合发展,聚集更多台湾企业和人才来皖投资兴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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